以审判为中心视域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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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亲身体验有助于其自觉规范侦查行为,提高庭审调查的实质化,并逐步推进侦审关系正常化,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目标。从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浙江省非法证据排除的审判实践来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存在着身份不明、保障不力、出庭不积极等主客观障碍,具体实施中也存在着通知方式、出庭时点、问答规则、庭后追责、判决表述等诸多不规范、不统一的做法。因此,应当明确侦查人员出庭的证人身份,规范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条件与启动程序,细化侦查人员的义务和权利,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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