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书记官专业法律课程教学的思考与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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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职教育办学秉承"以服务为宗旨,力求就业为向导,产学研相结合"的理念。书记官专业作为高职高专教育的一个新设专业,对法律类课程教学体系的设计及教学的有效性,使课程教学内容既符合学生的职业岗位要求,又能通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获得职业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和素养,最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应书记官工作,是高职院校书记官专业法律课程教学的突出问题和改革的永恒话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才智》 2012年27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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