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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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9月12日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5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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