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看未必中吃——警惕!过期“洋食品”祸从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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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近两年来,在西城区工商局查处的违法经济案件中,过期食品案占了一定的比例,总计罚没款额55万多元。这些过期食品大多数是进口的“洋食品”,品种有巧克力砖、果酱、棉花糖、罐头、草莓派等。过期“洋食品”案的违法主体虽是少数企业,但过期“洋食品”摆上许多超级市场的柜台,销售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却是值得注意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工商》 1996年10期
出版日期 199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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