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骗术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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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北京市××服务部(以下称甲方)1994年以来以委托加工、生产、组装“声控开关”、“多用巾”为名与全国各地四十余家单位及个人(以下称乙方)签订了所谓的加工承揽合同,共收取合同保证金数十万元。在合同中甲方允以负责乙方交纳产品的全部包销工作,对乙方交纳的合格产品包销不彻底或中断包销,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实际费用。合同同时规定: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合同保证金1—2万元,甲方不提供任何样品,只提供图纸、规格尺寸。合格率达不到百分之九十的,甲方拒收,由乙方自销,合同没能履行结束,甲方不退任何费用。如第一批产品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乙方仍坚持继续生产的,仍需每次交纳月生产量的散件质保金,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工商》 1995年6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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