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可再立遗嘱处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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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人为感恩妹妹的照顾,以房相赠(未办理过户手续)。老人再婚后,因双方感情甚好、老伴照顾无微不至而改变主意,立下遗嘱将房产交由老伴继承。老人去世后,受赠与人、遗嘱继承人双双主张该房产应归自己所有,法律会支持谁呢?[案例]徐伯68岁那年,老伴因病去世后,开始过上了独身的日子。徐伯无子女,度日如年之时,妹妹徐小华成了他的救星。徐小华几乎每天都上门为徐伯做饭、洗衣,冬日暖阳之时还陪着徐伯一起散步、聊家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晚霞》 2015年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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