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未修理损坏保险赔偿问题的研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在船舶保险的理赔实践中,被保险人就被保险船舶的未修理损坏提出索赔是并不罕见的。如何确定处理这类索赔的原则,搞好对未修理损坏的理赔工作,这对防止被保险人通过索赔而获得额外利益,以及有利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控制赔付,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船舶保险条款欲未提及这方面内容,当然也无相应的规定。在具体处理此类赔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保险》 1999年3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