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注重研究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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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在不断改革的基础上,1998年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政府职能有了很大转变,政企分开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工业经济部门全部撤销,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形成,市场监管得到加强,政府机构及其人员作了大幅度精简,政府管理方式与工作作风有了一定改进,行政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从总体上看,通过改革,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正在发生质的变化,从适应计划经济的要求,已经逐步转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然而,行政体制作为对经济基础的适应性改革,必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以及社会领域一些复杂情况的制约,因此,难以避免在不少具体方面存在着改革不够到位、不够深入及整体安排欠缺等问题。根据党的十六大的精神,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还必须深化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针对以往的一些改革情况,我认为,在下一步行政体制改革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重加以研究。  一、不同层级政府的功能定位问题一般说来,不同层级的政府,由于在国家行政体制中所处的地位和性质不同,承担的任务不同,事权和功能应当是有区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S1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8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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