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正,为民司法 海门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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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告官"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老百姓往往担心"官官相护"。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中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原由8个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指定的方式交由3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海门法院就是这一革新制度的践行者,通过积极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责,创新方法,服务于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判》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