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国家长治 助人民公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九三年,前身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证处。建处以来,长安公证处秉持“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工作准则和“团结一致,拼搏向上”的长安精神,积极适应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要,为国内外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公证》 2012年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