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意义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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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2011年10月20日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赋予地方政府完整、合法的举债权,可以迅速地解决债务问题,但其衍生意义远远不限於此。如果说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仅仅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那麽问题未免被简单化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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