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法”教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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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近两年的语文教学中,我们进行了"发现法"教学的探讨。"发现法"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所倡导的,"是一种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方法。它不同于以往那种教师先讲解,然后由学生证明的‘断言证明法’,而是通过学生学会独立地探索和获取知识,以发展学生的智力和创造才能的一种方法"。布鲁纳曾分析了发现法的四大优点:第一,有利于激发智慧潜力;第二,有利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小学教师培训》 1990年4期
出版日期 199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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