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机部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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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明确:“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驶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贵州农机化》 2007年2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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