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兽医局继续对有机胂类产品生产审批实行限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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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农业部兽医局以农医药便函f2011142l号明示。鉴于阿散酸、洛克沙等已列人兽药风险再评价品种,农业部兽医局继续对上述产品审批实行限制政策。现已批准的有机胂原料药生产企业如提出增加同品种预混剂生产,可受理文号申报,其他企业新增文号不再受理。对2005年后取得有机胂类文号,且在文号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交换发文号申请的,可按规定程序换发文号;对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换发文号,且不是因企业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造成申报时间滞后的,不再受理其文号申报。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方牧业》 2011年20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