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中的农村土地管理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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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中的农村土地管理问题探析

刘燕

奇台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 831800

摘要: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与我国的土地资源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但国土资源的开发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供需矛盾不断加深,必须找到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到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使土地的利用率实现最大化,从而节约用地,有效满足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用地需求,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管理;农村

引言

中国城镇化建设的进程逐渐加快,而土地矛盾日益激烈,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在农村土地管理活动中存在许多问题,难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利用。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土地资源的规划与利用,有效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综合考虑到当前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土地矛盾,加强土地资源的规划与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土地矛盾。

1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的开展成效

十九大以来,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陇西县全面贯彻习近平主席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了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顺利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且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化使用,大大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总的来说,现阶段陇西县已经形成了系统且完善的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格局,即健全的管理规划体系、完善的建设标准、足够的资金、全覆盖的土地资源利用监测监管,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得到高效落实。陇西县所取得的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结合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和规划的各项要求,陇西县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工作计划,土地整治规划工作重点集中于全县适宜整理、开发和复垦的土地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作了详尽的安排,确保可以全面推进整个县的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生活生存环境。截止到2020年,陇西县已经高质量的开展了82个土地整治项目,包括3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个废旧宅基地复垦项目,10个未利用地开发项目、8个农用地整理项目,9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6个城镇低效土地开发项目。通过开展多项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耕地面积有效增加,耕地质量也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全县生态景观建设工作稳健推进,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均取得良好成就。(2)所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真正贯彻了“划的准、调得开、建得好、保得住”的执行原则,通过开展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个等级,粮食生产能力有很大程度的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粮食产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另外,一些原本零散和分散的土地资源得到了适当性的归并,机械化操作在全县广泛推行,机械化耕作水平和排灌抗灾能力大大提升,农业生产成本降低,农民收入水平有所增加。(3)通过系统化开展土地管理与规划工作,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得到有效改造,用地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之后的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节约化使用,全县已经基本上实现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建设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有很大的提升。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随着土地管理和规划工作开展的愈发深入,整个县区的土地整治基础能力大大提升,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所构建的土地整治工作机制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形成了以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机构,结构队伍建设能力有很大程度的提升,为土地整治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城镇化中的农村土地管理问题探析

2.1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使农业和农村资源管理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法治建设既是农村发展的底线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要依法治理农村出现的新问题。一方面,要依法厘清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属关系,尊重所有者的权益。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关涉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必须要清晰化(这是土地合法正当利用的前置条件)。不可否认,当前相关法律缺少对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权益的尊重,对农民的主体性、参与性不够重视。面对农村相对丰富且类型多样的土地等集体资源,如何界定好各类土地的产权关系及开发利用途径,是非常复杂的事情。作为农村资源资产所有者的村级组织,有无自由裁量权处置其掌管的土地资源以及如何合理合法使用、如何创造高效持续的经济价值、如何进行公平性收益分配等,攸关村民利益。只有在法律上厘清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属关系和使用途径、使用方式,并尊重所有者权益,才能形成明确的权责关系以及可追溯、可持续的依法管理方式,才能从源头遏止不法行为。另一方面,在新形势下要适时调整对作为村集体成员管理者、村集体资源所有者的村级组织的法律规定性,使其在法治规范的基础上实现有效自治。在面对农村人口逐渐流失造成的“空心化”、集体资源资产闲置低效以及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带来的集体所有权、成员承包权与经营主体经营权的权利重构等问题时,相关法律应当适时调整,更加细化村级组织行使相关行为的法定权力和边界界定,明确村级组织的责权利关系,确保集体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规定性和处置正当性。尤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更应该明确哪些是可以进行市场化经营的,哪些是限制性的资源开发,以适应以经济社会和自然条件为导向的农地制度改革,确保乡村资源的合法化使用以及各方的法定权益与平等参与。

2.2完善土地利用体系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时会占用农民的土地资源,农民失去土地后,通常选择外出务工,这样虽然能提升经济收入,但会导致农村人口流失。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由于相关建设项目缺乏相应的人力支持,影响了城镇化发展进程。所以不但要持续推进城镇化建设,还应该重视就业机会的增加,保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有足够的人力。土地管理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持续发展的思维,要对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进行及时分析。实事求是,做好调查和研究工作,主动听取基层农民的建议,结合实际,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开展相关工作。如果部分工作和农民的合理需求出现冲突,就要合理解决,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持续推进土地管理工作时,要重视土地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解决好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合理保障地区经济发展。

2.3倡导集中居住,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土地矛盾尖锐、空心村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的影响。通过倡导农民集中居住,有效节约土地资源,拓宽农民的活动范围,加强农民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得农业生产活动能够向着专业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活动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作用,结合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实现集中居住,保障房屋设计能够满足农民的实际生产需求,有效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另外,还要全面加强居民区建设等相关活动,为农民创造符合实际需求的居民区,有效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结语

土地管理在城镇化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还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所以在后续的土地管理工作中,需要结合土地实际情况,采取完善科学的管理措施应对现阶段出现的问题。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注重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适时依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土地的集约化水平,调整人口、土地和经济产业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李晓琳,刘学莎,王皓田.天津加快推动面向现代化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J].中国经贸导刊,2021(2):71-74.

[2]王志锋,徐晓明,战昶威.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评估———基于义乌市与宜城市对比研究的视角[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1):33-42.